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业务开通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2024年11月18日起,华创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下列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
届时投资者可通过华创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基金定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本公司将同时在华创证券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
三、本公司将同时在华创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定投最低扣款金额1元。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海丰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丰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以及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中海丰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中海丰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6431,以下简称“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原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延长开放时间,调整后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为2024年11月6日(含)至2024年11月22日(含)。
1、本基金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2日的每个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2、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从2024年11月23日起进入第七个封闭期,封闭期为2024年11月23日(含该日)至2025年2月23日(含该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延长开放期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开放期内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陆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