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现对近期查处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2024年3月12日,新区支队对兰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位于该单位办公楼二层东侧室内消火栓阀杆材料力学及耐腐蚀性能低于铅黄铜,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8.1条规定,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支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后经复查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兰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兰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李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3月20日,新区支队对甘肃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该场所1层、3层安全出口的2扇防火门1扇防火门密封胶条脱落,1扇未设置。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12.1条之规定,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支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后经复查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甘肃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甘肃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徐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大众应增强消防产品“辨假、识假、打假”意识,一旦发现类似于上述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消防部门举报,协助消防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营商环境,打好消防产品“守卫战”,为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添砖加瓦,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