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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仅限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存款或理财产品等。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本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的投资品种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的结构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但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依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情况,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同时理财资金管理也受结算风险以及所投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人的管理风险和履约风险的影响;
4、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报告制度、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投融资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业务的经办和日常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产品的财务核算;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5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韦植林、韦洪文、李维、韦绮雯、文维、张贞智、蒋元海、刘天雄以通讯方式参会)。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