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